信件标题: | 《6号公馆房子暖气不热》 | ||
来信时间: | 2024-12-0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你好! 我是来自阜康市六号公馆小区61栋的居民。首先感谢您在繁忙的公务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看我的来信。我写信的目的是反映关于我们老百姓冬天生活品质的重要问题———房屋在冬天温度太低,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家中有老人小孩,频繁感冒,关节炎问题也不间断地出现。 而我多次求助热力公司和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解决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所以,我恳请市领导能够重视我们小区的供暖问题,我相信,在市领导地关怀和领导下,我们小区供暖问题一定能妥善解决。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理解!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2-1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六号公馆小区61号楼暖气不热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12月4日上午,市住建局安排天池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查看,前往反映人家中查看,经检查,反映人家中供暖正常,测得反映人房屋室内温度为24℃;楼道内立管供水温度为43.4℃,回水温度为36.9℃;符合《昌吉州城镇供热条例》所规定的温度。 办理情况:按照《昌吉州城镇供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它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经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回访,反映人对此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