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博龙小区16号楼消防通道占地经营 | ||
来信时间: | 2024-10-29 | ||
信件内容: |
市长你好,我是博龙小区16号楼居民,我楼因地处商业区,商住混居。市政重新翻修楼下路面污水管网改造才结束,路面崭新。现有人占用楼边通道,人行及消防通道,占道路经营。新铺路面,钻眼,焊接,搭暖棚,做经营。破坏路面,并且挡住唯一本楼及商铺。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希望相关单位,协调处理,还我们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1-13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博龙小区16楼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与反映人了解实际情况为前期路面返修临时占用通道,现已施工完毕,并且通道畅通,市消防救援大队已对反映人反映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解读。 办理情况:2024年10月30日,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畅岁园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反映人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反映人反映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隐患问题不存在,已将相关情况现场告知反映人,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4119。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