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拖欠农民工工资 | ||
来信时间: | 2024-09-04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邢晓栋,去年7月30号到10月30号,我们6个人到阜康市蓝琪小区由新疆阜康市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水电暖工作,去劳动局,劳动局让我们去法院,但是到现在我们也找不到老板欠条也不给我们写,电话一打通就说等几天给我们一点说话的时间也不给,一直躲着我们,,这是我们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啊,公司也不管。请求领导给予我们一点帮助,我们该找那个部门。。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09-1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宏达公司承建的阜康市蓝琪小区工程拖欠工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阜康市蓝琪小镇1#商业楼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阜康市畅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联房地产公司”),中标单位为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2019年9月26日,宏达公司与畅联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3311.82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由于建设方畅联房地产公司未及时注入资金,施工期间,宏达公司自行垫付材料费、机械费等共计250.75万元。该项目2021年至2022年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23年7月17日劳务公司入场后继续施工,同年11月,宏达公司与劳务公司负责人冯思明确认核实蓝琪项目农民工共计58名,并于12月垫资全额发放了58名农民工工资,总计111.987万元,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了解,劳务公司负责人冯思明私下与反映人存在劳务关系,未签订用工协议,反映人多次向冯思明索要工资无果。 办理情况:宏达公司已将相关情况告知反映人,并明确说明其工资应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冯思明支付,宏达公司建议反映人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解决工资问题。反映人表示理解,后续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冯思明索要工资。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899661780(张洋 蓝琪小镇1#商业楼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