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孩子无法就近上学 | ||
来信时间: | 2024-08-26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知道您很忙,但不得不打扰您,我叫高海娟,家住阜康市公园六号西区39号楼1单元2305室(这间房是拆迁安置房,于2015年3月15日居住至今都没能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只有拆迁协议,这也是孩子不能在所属学区就学的主要原因),我家有一对双胞胎,今年该上一年级了,我们的学区是五小,可是被告知分到头工中心小学上学,我们家的学区房应该是五小,但是就因为我们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原本的第二批次因为一张拆迁协议被列为第四批次,无情的分配到了头工中心小学。 其实作为普通百姓,是应该服从政府的任何分配的,但是因为家里两个孩子生活压力大,孩子爸爸常年在外务工,我也为了减轻家里负担到处打工补贴家用,孩子平时都是家里老人帮衬着带,这一分去头工中心小学,无形中给我们整个家带来了很大的接送压力,双胞胎从小体质就弱,个头也低于同龄孩子,一天四趟接送上下学对于家里人来说是个很大的负担,头工中心学校离家远,路上车也多,接送很不方便,作为子女,本来没什么能力好好孝敬父母,现在还要因为自己的孩子上学接送给父母增添负担,给年迈的老人接送增添了风险。 我们的房子是大墩村的拆迁房,一直没有房产证,拆迁户们的孩子也都一直就读于就近的阜康市第五小学。今年我们同村的3户(包含我家)都被分配到了头工中心小学,就这个问题我们找村书记反映了情况,村书记于2024年8月23日早上,带着我们3户被分配到头工中心小学的适龄孩子家长到教育局反应这个情况,其中有2户家里孩子是独生子女的当时就被分到了五小,只留下我们一户没分进五小,当时我们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感觉同样的问题处理结果不同,但教育局给出的解释的原话是:你们家有3个孩子,加上父母就是4户,拆迁房只有3套,房子不够分,如果你家有4套房,你家孩子就可以进5小。做为普通老百姓,我真觉得这个理由很牵强,让我们无法接受。 市长大人是老百姓的父母官,肯定是能为咱老百姓主持公道的,还请您抽出您10分钟的宝贵时间为咱老百姓发声,解决一下这个实实在在的困难。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0-1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孩子无法就近前往第五小学上学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15年3月15日,反映人入住阜康市公园六号西区39-1-2305室,该房屋属于拆迁安置房。因此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只有拆迁协议。反映人家中有一对双胞胎今年报名入学阜康市第五小学一年级,孩子被调配至城关中心小学就读,调剂原由是房屋没有房产证,将原本的第二批次列为了第四批次。 反映人前期已前往市教育局进行咨询,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审核其拆迁协议时发现,反映人的拆迁协议上只有孩子爷爷奶奶的姓名,并没有孩子监护人的姓名,根据《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四批次,本市户籍(不含兵团),法定监护人非住宅产权人在学校(园)片区内居住的。五批次,非本市户籍(含兵团),法定监护人非住宅产权人在学校(园)片区内居住的。”。反映人情况属于法定监护人非住宅产权人,属于第四、第五批次。2024年阜康市第五小学招生计划,预计招生6个班,招生人数240人,只能容纳前三批次学生,第四、五批次学生均调剂至市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存在将原本的第二批次列为了第四批次的情况。 办理情况:针对反映人的问题,市教育局已积极联系反映人,安排其提交申请报告,经教育局入学、转学特殊情况研判会认真研判分析后,会将相关情况告知反映人,反映人对答复情况已知晓。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教育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1629。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