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农民种地问题求助 | ||
来信时间: | 2024-08-18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 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今 地点: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上户沟乡小泉村村委会 事因: 本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上户沟小泉村村民程绪杰,现举报小泉村村委会。本人2006年转让承包小泉村民巴班承包村上70亩地,另外还有50亩免费耕种土地总共120亩地,转让合同30年本人已耕种18年。今年202024年8月13日村主任通知以水紧张为由,明年也就是2025年不给水,没水将无法耕种 2015阜康下达了限水通知文件,因怕限水无法耕种,所以本人将巴班6万多元转让费没给,后来巴班儿子将我告上法庭。在巴班儿子的要求下,小泉村委会2019年给法院出了一份给水证明(小泉村一直安种地面积给水)。法院以村上开的证明为依据,于是官司打输了 ,钱也给了。 2019年村委会给法院开了村书记村主任签过名的给水的证明,并盖了村委会公章,今天又说由于缺水不给水。我这十几年装滴灌,平整改良土地家里的钱花完了,还欠好多外债。老百姓过日子不容易,法院以上户沟乡村委会给出证明判我败诉,现在证明也成白纸,法院还判输了。我这是什么都没有了。 15号本人与村主任沟通,沟通无果,并说不行就打官司。我就是个老百姓,过的不容易那有资金时间打官司。给不给水都他们说的算,给水证明盖了章子。就没法律效应吗?法院、村委难道不代表政府吗? 诉求: 希望村委会能够遵守合同,依法办事,以给法院开的给水证明为依据能够正常给水。 本人可提供,上户沟乡村委会给水证明文件,法院判决文件。所述皆为事实。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0-1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上户沟乡小泉村120亩耕地用水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反映人反映问题,上户沟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小泉中心村立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讲解目前再行的水资源分配方案相关的政策,根据现行的水资源分配要求及减水退地的政策,除二轮承包地、5%机动地、饲草料地(等同于二轮承包地)以外的耕地均不予配水。套图核实反映人反馈的该地块的地类性质,不属于水资源分配范围内的地块。 办理情况:2024年8月20日,上户沟哈萨克族乡人民政府小泉中心村已向反映人告知相关政策,以及其反映地块地类性质和配水情况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不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上户沟乡小泉中心村委会主任努尔阿牙提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588691155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