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城市中央隔离护栏 | ||
来信时间: | 2024-08-15 | ||
信件内容: |
城市中央隔离护栏赔偿价格1027元每米 采购安装价格一米209米 定价不合理 差五倍 护栏是保护群众安全和财产的 不能一刀切的处理方式以文件为主,都知道文件不合理赔偿价格过高可又都接受 希望政府能看到问题解决问题, 虽然其中很麻烦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0-1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希望协调撞坏马路护栏赔偿款过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4年5月9号,反映人撞坏准噶尔路丽阳村处道路护栏21米、立柱8个、底座1个。 办理情况: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关于对部分市政建设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的批复》阜发改价﹝2014﹞16号文件,对反映人撞坏的市政基础设施数量进行核算,道路护栏21米*980元/米=20580元、立柱8个*120元/个=960元、底座1个*45元/个=45元,合计21585元。结合反映人反映无力赔偿诉求,市城市管理局同意其开具居住地贫困证明的前提下,可办理分期支付。经市城市管理局多次催促反映人,至今未缴纳设施损坏赔偿费,市城市管理局已向阜康市人民法院起诉反映人缴纳设施损坏赔偿费,8月15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已进行开庭前调解工作,调解失败,现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城市管理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27167。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