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我需要援助 | ||
来信时间: | 2024-06-1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本人不懂法需要法律援助,2023年1月22日阜康市君悦康缘门面大邹汽修,为顾客段总(电话13139709556)修理车辆费用为1750元,给顾客段总借款4300元,现有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跟段总财务对接过所有费用,期间和段总及段总财务电话沟通微信沟通,说是过段时间付款,至今2024年6月以上欠款仍未要到,段总及段总财务电话不接,消息不回,以老赖的方式逃避。微信聊天记录还威胁本人“让全阜康知道我,还说让我店开不下去”,本人平头老百姓,踏踏实实勤勤恳恳靠着自己的双手劳动,却得到如此下场,请市长大人为我做主。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0-1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您来信反映的问题涉法涉诉,超出了市长信箱的受理范畴,故不予受理,已电话告知您本人。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