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林草局维修款三年未结,领导推脱迟迟不解决 | ||
来信时间: | 2024-04-01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本人2021年9月24日-10月8日给市林草局在三工河谷管护站修建防水饮水槽、护栏、集装箱房等 一共96000元,维修围栏2.806公里一共44896元,工程质量经该单位已验收合格,相应手续提交完毕。但林草局迟迟未付款,经本人多次前去与该单位沟通结款事宜,始终未果。该单位负责人只回应单位现在没钱,当时该单位承诺活干完验收合格后就一次性付款,有合同为证。至今三年了未结给我一分钱,他们单位跑去好多回沟通这两笔款项的事,只是口头回复给尽快解决,但是一直未给解决跟答复。我一个小老百姓也需要生活,干点这小活把钱全部垫进去还结不回来,现在实在没办法所以在这里求助市长落实帮忙解决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0-1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协调解决市林草局拖欠工程款诉求”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反映人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人是阜康市三工河谷管护站及禁牧区饮水点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2021年项目新建牲畜饮水点2座、安装集装箱房屋2座,费用为9.6万元;2023年对禁牧区2.806公里破损围栏进行了维修,费用4.4896万元。工程款合计14.0896万元未支付。 办理情况:2024年4月2日,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张森林、林草技术推广中心支部书记张力文与反映人进行电话答复,将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反映人同意2021年工程款9.6万元打折按9万元支付,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2023年工程款4.4896万元后期财政资金充裕后支付。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8909941852。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