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阜康市祥和小区楼顶漏水和社区物业的不作为 | ||
来信时间: | 2024-03-13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阜康政府市长您好! 我是阜康市祥和小区居民,我们楼顶漏水特别严重,申请三年社区物业没人管,让我们自己和楼下邻居沟通自己修,我们交的物业费去哪了,工作让我们沟通,他们的作用在哪?难道只是领工资吗? 第二楼顶是公共区,还是顶楼住户的个人区,如果是个人区,我是不是上面建啥都可以。漏水严重孩子摔多次,已经造成人身安全!社区和物业都推卸,我只好一级一级往上找,能处理此事的部门!望政府能及时处理!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0-1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祥和小区6号楼2单元楼顶漏水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楼顶漏水问题属实,物业和社区不作为情况不属实。 办理情况:针对反映人反映祥和小区6号楼2单元楼顶漏水问题,龙祥社区干部及物业前期已共同上门查看过情况,并向反映人做出解释,屋顶属于住宅的共有部分,出现漏水需要维修时应使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维修基金不足或没有收取维修基金,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楼顶是业主的共有部分,出现漏水需要维修时,维修费应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目前因该楼栋维修基金不足,无法用来维修屋顶,因此需楼栋业主共同承担费用。3月19日,龙祥社区包楼干部和信访专干接到反映人诉求后再次前往现场核查漏水情况,祥和小区6号楼二单元601室属顶楼,近期因天气回暖位于卧室屋顶的积雪融化,导致卧室屋顶出现漏水情况,工作人员同时排查了6号楼其他单元顶楼情况未发现漏水问题,目前只有二单元601室卧室漏水。因此社区包楼干部、信访专干和物业公司在核查过后与反映人进行沟通向再次其宣传了关于小区楼顶漏水问题所涉及的相关处理政策及意见。经沟通,向反映人建议:因做防水最佳时间是夏天6、7月份左右,所以在7月份左右由维修人员进行评估、维修,维修费用由6号楼二单元12户居民共同承担,届时由网格员、社区干部配合反映人收共同收取其他11户居民需承担的维修费用。对此建议反映人表示认同,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博峰街道龙祥社区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308309。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