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暖气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3-12-20 | ||
信件内容: |
我是瑶池明珠26号6楼楼业主,26号楼3-5楼公租房楼栋,6楼为商品房。自我2021年购买至今冬天室内温度一直没超过过20度,地暖已经清洗,分水器阀门过滤网均已更换,但是房子温度还是起不来,进水管实测温度为38.7 摄氏度,回水管实测温度33.2摄氏度,测室内温度本身就是漏洞,主管供水温度只要达标那再有问题就是住户自己问题,主管温度都不够在家怎么折腾有什么意义,本栋楼住户多次通过微信群电话向相关部门反映,前几天热力站长表示已经上报多年主管道更换 。一直没有更换的原因是什么 ,主管道肉眼可见已经腐蚀的不行了 ,敢给压力吗 ,暖气费一分不少提前交,一个冬天不说了,年年如此什么时候可以解决。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01-0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瑶池明珠26-4-601室暖气不热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12月25日,天池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查看,经测温反映人房屋室内温度为28.5℃,已达到供热条例规定温度 办理情况:根据《昌吉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它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 12月25日,市住建局供热办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反映人室内温度正常,符合《昌吉州城镇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的温度。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