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阜康市一小某老师使用暴力对待学生 | ||
来信时间: | 2023-09-20 | ||
信件内容: |
阜康市第一小学四年级数学老师曾向峰长期使用暴力殴打虐待学生,仅仅因为学生未完成作业,多次用厚重的戒尺狠命抽打学生手掌,打的孩子浑身颤抖痛哭求饶,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性质极端恶劣。我们家长有苦难言,害怕揭露曾某的行为后得罪曾某而使孩子被差别对待。即使曾某的出发点是为了管理学生学习,也不该用这种极端暴力方式,这是对孩子心灵和身体的双重摧残。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是被严厉禁止的,为什么还屡次出现?9月7日,发生在长沙市某小学“教师用三角尺打碎学生头骨”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令人发指,希望相关部门不要等到教师体罚学生演变成刑事案件才引起重视,呼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根源上阻止这种行为的发生,保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当家长的能放心把孩子送到学校。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10-0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某老师使用暴力对待学生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9月22日接到信访件后,教育局立即责令学校开展调查核实,学校高度重视,9月25日询问了曾老师所任教班级的部分师生,师生普遍认为曾老师对待学生认真负责,从教三十年来,从不放弃任何一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尽量让每一个学生在数学上有所提高,所带班级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得到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这次用戒尺打学生手心,是因为学生未完成作业而进行的惩戒,并不属于暴力殴打。 办理情况:(一)曾向峰老师已经认识到在培养孩子养成好的习惯上处理方式欠妥,第一时间向孩子家长道歉。取得了孩子家长的谅解。 (二)经研究,市第一小学对曾向峰老师处理如下:依据《阜康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教职工管理办法》中《阜康市一小教师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度》第四项第6条,本年度曾向峰老师在四年级组不得评优,年终考核为基本称职,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本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不得评优、不予晋升职级,扣除本月量化分2分。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教育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话:0994-3223360。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