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明珠花园4号楼附属二楼楼顶违章建筑 | ||
来信时间: | 2023-08-31 | ||
信件内容: |
明珠花园小区4号楼5单元旁附属二楼楼顶有违章建筑,该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以及文明城市的创建。因其违章建筑为彩钢板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影响一楼用户采光。望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处理。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09-23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明珠花园4号楼附属二楼楼顶违章建筑”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1.2023年9月1日,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局、社区对明珠花园4号楼5单元旁附属二楼楼顶有违章建筑进行实地踏勘。 2.经核实,该小区于2016年办理了规划竣工认可手续,此彩板房不在明珠花园4号楼规划许可范围内。 办理情况:1.已由市城市管理局、社区、物业对该彩板房是否有手续进行了核实。 2.该彩板房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我局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移交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处置。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话:0994-323133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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