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瑶池明珠金管家物业 | ||
来信时间: | 2022-03-08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瑶池明珠40-1-601的业主,我自2019年入住瑶池明珠40-1-601,当时入住时,该房顶屋面防水破损,导致室内漏水,无法居住,当时物业以住建局为安排统一修复为由,不予修复,所以我个人自己承担费用对该屋面进行了防水修复,修复后无任何漏水现象。2020年秋季,金管家物业人员上门告知我要统一对漏水屋面进行修复,当时我告知金管家物业,我的房顶已自己修复,当时完好,无漏水现象,不许修复,但在我不在家的时候,金管家物业组织施工人员,从隔壁单元翻越至我屋面,私自对我屋面进行防水施工,他们施工完毕后,在2021年春节期间,屋面积雪融化,我房顶屋面开始大面积漏水,致使我室内我顶、壁纸等大部分装修被损坏,当时联系金管家物业,他们只是派人来查看拍照后就离开了,告诉我天气暖和了再说,大过年的,我就每天拿家里的容器接着水,并自己上屋面将积雪铲除。2021年夏天,金管家物业带领所谓的当时防水修复施工老板来我家查看后说我屋面没有问题,不予承认漏水,同年秋季,金管家物业带领阜康市人民法院等部门人员,说要强制收取物业费,我告诉法院工作人员实际情况后,法院人员当场表示,让金管家物业先对我屋面进行修复并对室内漏水损坏损失进行赔偿。但后面金管家物业再未过问过漏水问题,未修复,未赔偿。 2022年3月初,我屋面再次漏水,再一次对室内装修造成破坏损失,我再次联系金管家物业,他们只是派人查看后对屋面积雪进行清理,然后告诉我,等他们联系防水施工老板后再做决定如何处理(当时告诉我,防水施工老板的工人不在阜康,等来了再说)。直至目前,我室内因漏水搞得乱七八糟,金管家物业一直未做处理及赔偿。希望领导能对此事进行监督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3-2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瑶池明珠小区屋面漏水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瑶池明珠40号楼于2020年申请维修资金进行了维修,业主反映2021年春季积雪融化后开始出现房顶漏水,导致屋内墙面被破坏。 办理情况: 阜康市瑶池明珠小区屋面漏水的问题,我单位联合业委会、物业公司和维修单位对瑶池明珠业主家中现场查看并积极协调,因防水工程为五年保修期,业委会要求维修公司在6-7月温度条件适宜时对该屋顶进行维修,并对业主家中墙面进行恢复,关于漏水导致的财务损失可由两方协商,协商不成建议由法院定损赔偿。 经与信访人联系,信访人对此处理意见表示基本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