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阜康市水磨沟乡水磨沟村村民朱力德巴义·托合塔尔拜反映的1999年草场使用证面积亩数无理由减少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2-02-02 | ||
信件内容: |
阜康市水磨沟乡水磨沟村村民朱力德巴义·托合塔尔拜反映1999年颁发的草场使用证上亩数是1300余亩比1987年颁发的草场使用证上的亩数3900余亩减少了2600余亩草场面积,村民朱力德巴义·托合塔尔拜家庭草场使用证的亩数减少了2600余亩直接损害了村民百姓的切身利益,朱力德巴义·托合塔尔拜家庭孩子多,现在每年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相应也减少了。请阜康市人民政府领导核实后给予水磨沟乡水磨沟村村民朱力德巴义·托合塔尔拜合理合法的解释1999年颁发的草场使用证上亩数比1987年颁发的草场使用证上的亩数减少了2600余亩草场面积。请阜康市人民政府领导不要以各种理由敷衍塞责应付水磨沟乡水磨沟村村民朱力德巴义·托合塔尔拜。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2-2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草场面积减少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水磨沟乡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关于信访人反映1999年第二轮草场使用证上面积比1987年第一轮草场承包面积有差距的问题,水磨沟乡第二轮草原划分承包在1999年实行,经核实底册,当年信访人所在作业组在水磨沟村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承包草场,并签订承包合同,当时承包四季草场总面积为1372亩。信访人反映的第一轮划分草场面积和第二轮划分草场面积有差距原因为:一是第一轮划分的草场地理位置和第二轮划分的草场地理位置不同;二是1999年第二轮划分草场时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按照当时所在草场植被多少划分地块,采用抓阄的方式,每户按照抓阄确定春秋草场、夏草场和冬草场具体的区位与边界。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原因是第一轮和第二轮划分草场的地理位置不同和人口不同,因此信访人草场面积不一样。 办理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1998年至2011年收集草原管理费时信访人是按照第二轮草原划分时的面积上缴草原管理费,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三、1999年原版底册上信访人四季草原面积是1372亩,与本人草场证上面积一致,不存在违规减少草场面积的问题。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水磨沟乡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7709941629。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