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蓝旗小区暖气不热 | ||
来信时间: | 2022-01-29 | ||
信件内容: |
阜康市领导: 您好,冬季供暖一开始室温就很低,现在还是低,家里有两个月大孩子冻着大人没事冻着孩子可不得了。供热企业寒了群众心没事在可以换一家。希望领导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感激不尽。谢谢!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2-10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蓝琪小区暖气不热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经住建局工作人员与热力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核实查看,该用户室内温度为25.6℃。 办理情况: 按照《昌吉州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他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规定要求,该信访人投诉的情况与实际不符。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