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请给新城物业公司“一条活路”情况说明 | ||
来信时间: | 2022-01-12 | ||
信件内容: |
请给新城物业公司“一条活路”情况说明 尊敬的领导您好: 阜康市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成立服务于新城花园小区已有10年,新城花园小区曾被评选为昌吉州的花园式小区,每年住建局物业办考评,我们的排名都是居前,新城物业这么多年服务小区工作经验以及和住户的亲友关系,和许多住户像朋友一样,物业像对待孩子一样呵护这个小区,如今却因为种种举动,到现在的举步维艰,到了难以生存的地步,物业企业可以被替换,但能不能用光明磊落的方式,正常的程序正面对接,把一个活生生的企业逼得无法生存。逼得一个企业再次向上级反应此事,希望政府领导给予新城物业公司一条活路。 2021年11月初,住建局物业办要求物业做年终业主满意调查,物业上报社区后,社区要求楼栋长入户调查,满意率达到83.7%。12月10日楼栋长又上门入户调查,业委会统计的满意率为65.6%。1月初再次入户调查满意率降至41%,短短的2个月时间3次满意度调查出了断崖式的3个数据,对于第3次调查结果41%,其真实性表示质疑,结果令人匪夷所思。并且近3年来一直都有传言,金管家物业要接新城花园小区,近段时间以来,金管家物业人员及亲戚在微信群恶意煽动住户,诋毁新城物业在新城花园小区十年的服务成果,破坏小区稳定团结,性质其恶劣,也影响了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发展。第三次调查结果就是金管家物业诱导业主后的数据,金管家物业这种如此大胆的行为是谁在撑腰,又是谁在为他们这种行为做保护伞,肯请有关单位明查。再一再二的满意度调查,我们不明白这么做目的是什么,我们不理解,但结果是业主理解为新城物业要换了,导致我们11月、12月是每年的收费高峰期,却无人缴费,大家都在等待观望,有些业主害怕自己交了别人没交吃亏了,有些人就想钻空子,换物业不用交费了。致使新城物业一边服务,一边还要想方设法保障员工工资,无人缴纳物业费员工人心惶惶,有些员工害怕拿不到工资已经辞职,员工也要养家糊口,单位人心涣散,小区里各种传言,有些关系好的业主私下里问我们不是换物业了吗,你们怎么还在这里,我们员工的人格和尊严被践踏,企业名声被破坏,举步维艰。 我公司请求相关领导彻查此事,做好因此事而造成不良结果及善后工作,望相关部门重视。 阜康市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2.1.12.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2-10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物业公司续约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博峰办事处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新城物业公司属于新城花园小区前期物业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和新城花园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021年12月31日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021年11月、12月楼栋长入户满意度调查为纸质版,可能存在代签现象,本着对全体业主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小区业委会委托佳园社区通过企业微信征求小区居民对新城物业公司的满意度,经小区529户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各方面综合评价并签字确认,对新城物业公司满意度为48.96%,未达到50%,并不存在诱导行为。 新城物业公司负责人长期不在阜康,该物业公司长期托工代管,物业管理混乱,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不到位,服务松懈,影响小区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对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多次被区、州、市督查通报;对小区居民关于物业服务方面投诉处理不到位,且对居民投诉及业委会征求居民满意度不满于2021年11月到佳园社区居委会寻衅滋事,并污蔑他人及政府形象,影响极其恶劣。 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新城花园小区业委会与新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小区业主满意度未达到50%,小区业主重新选聘优秀的物业公司提供小区物业服务合法合规。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博峰办事处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87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