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阜康辅警110的服务态度恶劣 | ||
来信时间: | 2022-01-06 | ||
信件内容: |
因为一些事情打电话报警 警察来了不但没解决问题而且态度恶劣 警察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吗?这样子还敢报警吗 这样是文明执法吗 老百姓好欺负吗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1-12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阜康市公安局辅警110的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公安局进行答复: 2022年1月06日17时20分许,信访人在机电市场后排4段169号商铺为顾客修理汽车时,客户停放在店门口的皮卡车被行驶过来的客车刮擦到左后方车尾灯,信访人在与客车驾驶员理论时发生争执,信访人拨打110报警电话,随后城关镇派出所机电市场便民警务站到达报警地点,在调解过程中,现场处警人员与信访人发生口角。处警过程有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通过查看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机电市场便民警务站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即开启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处警过程。现场处警警务人员与报警人在沟通过程中说话声调过高、缺乏亲和力。 办理情况: 1.城关镇派出所分管便民警务站副所长叶尔保对处警用语不规范警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城关镇派出所组织辖区各便民警务站警务人员再次学习接处警工作规范,强化执法源头管理,提升警务人员素质能力。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公安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76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