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2012年拆迁置换房至今未交付 | ||
来信时间: | 2021-12-06 | ||
信件内容: |
2012年08月21日办理拆迁补偿置换协议,合同号BRCQ-JXL:396。甲方拆迁人:新建百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准东石油基地路东片区进行拆迁,乙方被拆迁人:“张选梅”“张悦”“胡艳”母女三人选择按房屋所有权证上的住宅基地面积以2:1的比例置换新楼房。即2平方米宅基地置换1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房。之间给百润公司管理人员“白勇飞”塞过20000元红包,走关系都拿上房子了,可至今杳无音讯。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1-05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房屋拆迁剩余安置面积未兑现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2012年7月,新疆百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征迁维民村片区,项目名称为百润溪园,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并于2013年开工建设,建设地为博峰西路以北、文博路以西。2015年5月,百润房产公司完成了对维民村每家首套房安置,百润房产公司为信访人安置一套住宅并入住,剩余商业用房至今未安置。 办理情况: 经与信访人沟通,信访人表示不接受准东溪园现房安置,希望安置在百润公园6号,而非合同约定地点准东溪园处,百润房产公司与信访人意见未达成一致,导致此问题未解决。综上,建议信访人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30537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