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请求上级部门对阜康市信访局按照城关镇政府未实事求是且拖延的答复给予复查 | ||
来信时间: | 2021-11-0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赵贤东书记你好 : 我是城关镇上大路村村民 ,针对政府相关部门任意侵占杨仁宝宅基地问题,2021年8月12日通过市长信箱已反映 ,2021年10月13日市信访局已答复( 63天 ) ,现就答复问题提出复查申请: 1.该土地并非答复中所说二三产业用地,如果有历史依据请提供。 2.答复中说该土地已征用,请提供土地征用手续( 法律依据 ) 3.城关镇政府、信访、国土等部门均没有提供历史依据和法律依据,没有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对工作不上心敷衍群众,请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党和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来认真对待该问题。 4.答复中未答复非法侵占我土地的问题,如果合法请依据事实并提供相关合法建设手续。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 不要推委、敷衍、拖延,并请书面答复。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 请上级机关复查 ( 不要由原办理机关及人员办理 ) ,并依法依规按时给予书面答复( 今日11月7日星期日 ) 。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三十八条由于答复逾期违反第三十三条建议给 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12-2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宅基地擅自施工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城关镇人民政府进行答复: 经核实:上大路村民杨仁保(信访人的父亲)于1985年至1987年申请天池岔路口10.24亩临时建设用地(现在开修理铺的房屋),是原城关乡冰湖村委会划给村民发展二三产业用地,当时由杨仁保、马生国、管维高、张景渠,冰湖信用社(现在是上大路村集体的房屋),五户共同使用此土地(10.24亩),后期因政府土地征用,其中马生国、管维高、张景渠,三户已经拆迁,现在剩下杨仁保所用的临时用地和上大路村集体房屋。 杨仁保在上大路片组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他兄弟卞和增的户籍是5000元买的城镇户籍,当时他有宅基地于1991年卖给本村村民景彦军(以当时7500元卖出),现在上大路没有卞和增的宅基地。卞和增不属于本村村民。 办理情况: 经良繁中心村村两委讨论通过:依据宅基地使用相关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杨仁保在上大路已有宅基地,不能再重复申请宅基地。经镇、村调查核实不存在答复信访人诉求事项,情况不属实。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城关镇人民政府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374。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