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热力投诉 | ||
来信时间: | 2021-09-29 | ||
信件内容: |
我是阳光水岸3--1--601住户,因每年11月要回四川,来年3月才来疆。所以想把暖气报停,自从黄金局三年前安装暖通阀后就没开通过,也就没使用暖气。但每年热力收一半暖气费我也交了。今年要求去营业厅报停,他们说报停之后不能用水用电,也就是变相说报停后家里不能住人了。谁给她们的权力、自己的房子住不住热力说了算?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12-2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阳光水岸暖气报停后能否住人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经住建局工作人员联合有色热力工作人员与信访人对接,了解实际情况,告知热用户在办理报停手续时,报停单上明确写明报停后该房屋不能居住。 办理情况: 一是由有色热力与该用户解释,告知热用户在办理报停手续时,报停单上明确写明报停后该房屋不能居住,用户当时已知晓报停单内容,并已同意。 二是住建局始终将民生工程放在首位,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