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求助 | ||
来信时间: | 2021-06-07 | ||
信件内容: |
市领导好: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我的门店位于乌奇路南侧林场综合楼102栋1-5号(黄金局小区大门马路对面的超能汽车用品店)。我们这排门面房右侧路口以前可以通车,因去年修路修成阶梯式的台阶,导致无法通车,严重影响门面的正常经营活动,我们这排商户去年联名向住建局电话反映此事,希望施工队的铲车能把左侧陡坡路面稍微铲平些(坡面较小但很陡,很容易挂车底盘),以便通车,有关领导也实地查看过,并口头承诺今年年初完工时实施。可今年4月下旬完工后迟迟不见动静,这也导致很多车上不来开不到门面跟前,无法实施装饰装潢,本来因疫情影响门面经营就不如往年,现因修路因素更是举步维艰(现在日营业额只有100~200元,往年500~800元),路虽然修好了,也美观漂亮了,可我的门面房却无法生存了,现在也不知该找谁解决此事,望市领导能抽出宝贵时间实地查看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并给予解决为盼! 此致! 赵杰 2021年6月7日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6-2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乌奇路南侧因修路影响商铺经营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乌奇路南侧道路按照设计规范,主路口50米范围内不能有开口,西侧已经有一个开口,故不能在每个店铺设计开口。 办理情况: 我局城建科已与信访人电话联系,解释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信访人表示基本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1620。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