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迎宾路社区曾秀玉打击报复滥用职权 | ||
来信时间: | 2021-04-19 | ||
信件内容: |
迎宾路社区曾秀玉不满所负责楼区业主,打击报复不顾家中其83岁老人将其子女从业主群中删除,说向上反映问题,上级也是打回原单位处理,对业主群里反应问题也是装聋作哑,社区是中国基础工作单位,是政府设立服务百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现在却成了她个人排除异己的工具了,这样的人一抹黑阜康政府,二不干实事,排除异己,她这样的人不适合社区干部这个岗位.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5-25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社区干部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阜新街办事处进行答复: 关于信访人反映“社区干部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4月22日社区包片干部及时向领导反映此情况,了解到信访人为阜康市有色苑小区居民,不属于阜兴小区业主,为方便了解其父亲情况,加入了阜兴小区1号楼业主群;但是因为阜兴小区北门封闭,她在微信群发表不良言论、煽动群众上访以及辱骂社区干部,造成舆论影响,她在微信群里说“这社区是黑了心吗?这里真是老人的监狱,我们会向上一级反应”“可以上市长信箱反应,我都反映过了,人多就会受重视”;社区干部曾秀玉按微信群管理办法将其移除群聊。社区信访专干与信访人通过电话核实问题,也将现相关政策向其宣传,安抚信访人情绪,希望其走正规途径投诉,不要越级上访。 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4月22日,经社区、“访惠聚”工作队、警务室、网格、物业召开分析研判会,信访人不是小区业主,在群里煽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不建议继续留在本小区微信群,同意从微信群移除;引导社区干部今后加强微信群舆情管理,及时开展正能量引导。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阜新街办事处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633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