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建议允许广场公园跳广场舞 | ||
来信时间: | 2021-03-22 |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 知道您工作很忙,我就直奔主题了。 目前天气转暖,在全疆无一例新冠病例,阜康全民核酸,人人戴口罩,不扰民的前提下,能不能让我们在广场、公园跳广场舞? 跳舞是很健康的娱乐活动,一是符合习主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设健康中国”的要求。二是提高免疫力,能从根本上狙击病毒。全国、全疆各地都可以跳舞,就咱阜康不行,为什么? 让各族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不正是各级领导奋斗的目标吗? 目前全国旅游市场已全面放开,不久,阜康会迎来大量游客,天池脚下的阜康,分散在各个公园、广场的各族群众舞步翩翩,歌声悠扬,这不正是我们这个“物阜民康”的旅游城市的该有的样子吗? 总之,我们爱新疆、爱阜康,我们遵守一切合理的安排。但不让在广场、公园跳广场舞,真的想不通~~ 听到最多的是“这里不能跳,啥时候让跳,等通知”,一等就是跨年,真的想不通~~ 打扰了,盼回复!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4-0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建议允许在广场公园跳舞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城市管理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信访人反映建议允许在广场公园跳舞,现将调查情况予以汇报。 根据《阜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止人员聚集监督管理预警机制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止人员聚集监督管理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阜康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实际做好防止人员聚集性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有序。阜康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到阜康市游园、公园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聚集、不扎堆、不停留;游园、公园内聚集性的娱乐活动,一律停止举办,定期做好环境采样检测等工作。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阜康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防止人员聚集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每日做好游园、公园内卫生保洁、消毒消杀工作监督检查,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我单位于2021年3月24日与信访人进行沟通,广场公园跳舞属于聚集性娱乐活动,阜康市疫情防控要求不聚集、不扎堆,禁止开展聚集性活动。信访人表示理解,并全力配合。如接到阜康市疫情指挥部允许在广场公园跳舞的通知,市城市管理局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信访人,请信访人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城市管理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2029。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