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农村不动产证面积误报,村干部谎报数据 推脱迟迟不给解决 | ||
来信时间: | 2021-03-09 | ||
信件内容: |
九运街中心村王旭军误将六运一队王维家建房面积少报误报,一次次说辞不一致,糊弄村民王维,并推卸责任,让一位近70岁的农民一趟趟找村干部也不给解决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4-12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宅基地面积有误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九运街镇人民政府进行答复: 经核实: 1.阜康市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自2016年开始,原阜康市国土局委托房地产中介测绘机构,以户为单位,对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积和房屋面积进行权属调查,形成地籍调查成果,阜康市农村宅基地2020年开始首次确权发证,发证主体单位为阜康市不动产登记局。 2.国土发【2016】191号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阜政办【2019】42号《阜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是以户为单位,必须满足“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指农村村民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土地、村辖区未利用土地,建造住宅(住房、附属用房),但养殖、设施农业用地,D级危房长期闲置无人居住、棚圈、自留地等不予确权登记。 3.信访人宅基地地籍编号JC00044号,1979年取得宅基地,面积为1045.95㎡(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119.27㎡),现信访人提供房屋建筑面积为384㎡(以实际测量为准),砖混结构,2016年房屋竣工。 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九运街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已做政策解释工作,由房屋所有权人向阜康市不动产登记局申请更正登记。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九运街镇人民政府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689951522。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