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国有农牧企业退休养老问题没人管了 | ||
来信时间: | 2021-01-19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小泉牧场是按照新党办【2003】19号文撤场并入上户沟乡的,当时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养老政策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现在小泉村有6位1970年出生的女同志无法办理退休,没有管理单位,全体家属都跟着找文件、想办法;人社局的解答:“不管你是从1993年1月连续缴费到2015年或是2019年,只要到50周岁中间哪怕有1个月欠缴,我们认为你中断缴费了,这样你就和原单位脱离了劳动关系,从职工身份变为灵活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对待。你能以正当理由补缴完整,就可以批准办理退休”。 社保局的解释:“现在有新文件,必须交到退休,你们也不经常到社保局来问一下缴费变化,我们也管不过来,人社局文件规定;不能个人事后补缴,除非你们单位提出补缴申请,按程序办理才行”。上户沟乡政府解释:“你们的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核定基数16%)+ 个人缴费(核定基数8%)都是个人向社保局交的,我们咋管呢”。就是这样来回折腾了几个月、没有结果,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补缴,以便安心养老度日,难道国有农牧企业养老问题真的没人管了。不得已向领导反映这类情况,求助解决办法为盼!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3-15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办理退休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答复: 经查阅信访人妻子张新梅社保缴费对账单,1993年1月2019年5月按企业职工方式正常缴费,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中断缴费,2019年8月至今按企业职工方式正常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需达到两个基本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缴费不得少于1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女满50岁可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女满55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经查阅原小泉牧场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多存在单位缴费中断的情况。不符合50岁办理退休条件。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3522725。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