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外(门口以及门面)车辆规范停放管理的建议 | ||
来信时间: | 2021-01-06 | ||
信件内容: |
赵市长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干部职工,家住金穗小区,从年初到现在,针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消防车道上停车、丁字路口、车库入口、主道进出口等地方)现象以及小区出入口门口和门面前随意穿行(门面前都快变成车道)、停放等现象已多次向信访局、街道、物业等部门反映,但最终安排到物业,物业担心物业费收不上来,不敢管,造成众多安全隐患,希望市长大人能安排相关部门予以整治,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给市民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1-01-26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加强住宅小区内外(门口以及门面)车辆规范停放管理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博峰街道办事处、住建局进行答复: 博峰街道办事处答复: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阜康市博峰街办事处和民主路社区于2021年1月6日跟金穗小区物业公司对接,并结合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社区包片干部和物业公司对信访人所在的15号楼进行走访,信访人反映针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消防车道上停车、丁字路口、车库入口、主道进出口等地方)现象以及小区出入口门口和门面前随意穿行(门面前都快变成车道)、停放的问题。经社区包片干部实地了解,由于金穗小区地下车位已全部租完,小区车辆多无处停放,只能在小区人行道停放,金穗小区大门外门面房停放车辆也较多,物业多次对停放车辆进行疏导,大部分不是本小区业主,不听劝阻。 针对业主反映的诉求,物业公司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个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经物业公司劝阻,责任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物业告知消防大队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占用车道业主承担。同时物业公司积极向小区业主宣传《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拒不配合的业主将移交至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住建局答复: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金穗小区现有住户820户。地下车库车位220个,地上车位175个,共计395个。现有车位数量无法与住户数量相匹配,车位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小区住户车辆停放,造成小区内部车辆乱停乱放,出现占用消防车道等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约谈金穗小区服务企业景梦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社会车辆对管控,非本小区车辆严禁进入、放行,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积极与住户电话沟通劝导,并加强对本小区车辆的“规范停车,文明停车”宣传力度。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博峰街办事处民主路社区、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1040、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