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阜兴花园小区停车费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0-12-0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是阜兴花园小区一名业主,由于今年疫情,老百姓挣钱不容易,虽然停车费不多,我们车主也交的上,但是小区有几百辆车,不知道物业收了停车费后都做了什么?也没有做过公示,我们有好多业主向社区及小区网格也做了反应,但是都没有结果,请市长给与关注!谢谢!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12-15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阜兴花园小区停车费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关“地上停车位收取费用,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或占用建设单位、业主共有及业主自购的车库、车位,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的车位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所收缴的费用由业主委员会监管,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具体分成比例及用途。 在2020年疫情期间,云天和物业对阜兴花园小区每辆车减免2个月,共计:276辆,停车占道费减免共计:16560元。我局已约谈云天和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分成将停车占道费每半年公示一次。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