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讨要2014年工程款 | ||
来信时间: | 2020-11-27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抽时间看我的信息,2014年阜康市老城区供热管网更新改造第二标段工程,当年工程我圆满完成。按照合同当年我拿到工程款40%,后期欠款阜康市一直没有给我付,在我多次讨要下,2017年阜康市又让我和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签订了项目欠款化解协议,按照协议规定2018年应该给我支付159578.89元,2019年应该给我支付159578.89元,2020年应该给我支付212771.86元,但三年内阜康市没有按照协议给我支付工程款,我也没有拿到一分钱,2014年至今已过去7年了,因为欠款我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我也无法正常生活,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恳请市领导给予解决。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12-10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讨要2014年工程款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我局有关负责人员接到信访件后,会同市财政局、信访人对讨要2014年工程款付款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该工程于2014年10月1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按照合同约定当年支付279860元,剩余工程欠款531929.64元。为做好债务化解工作,2018年住建局与实施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欠款化解协议,偿还期限自2018年至2020年12月31日(三年),偿还期三年内未支付剩余工程欠款531929.64元。 为做好信访人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我局已致函市财政局尽快拨付信访人2014年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欠款531929.64元。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