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危房改造 | ||
来信时间: | 2020-04-09 | ||
信件内容: |
近期村委会危房鉴定,我房属于危房,准备盖新房,给施工方已交订金,房子已拆除,现施工方需要我方交清全部费用,我找了村委会帮我办贷款,也找了亲朋好友,都不想帮我,我最近才找了工作,有能力还贷款,但是都不想给我担保,都说我家里穷,说实话我家里特别困难,有年老带病的母亲,父亲几年前得病去世花了不少钱,有十几亩耕地买种子的钱也没有,有两头牛只就是我全部财产,住的是土房危房,老婆说我房子也没有跟我几年前离婚了,现在没有房子婚也接不上,母亲需要有人照顾,我这个情况应属于贫困户吧,但我村村委会一直认为我村没有贫困户,我觉得我的条件应该属于贫困户,有困难我没找过各领导,但这次实在没办法,最后希望上级领导到我房子来查明我家情况,帮我解决危房问题,帮我解决我的困难,我相信党和政府,党在困难会解决的。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04-1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危房改造贷款未办理成功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滋泥泉子镇进行答复: 一、关于信访人目前:信访人和母亲共同居住;其大姐出嫁黄山二队;其二姐出嫁至吉木萨尔县三台镇;2015年信访人与妻子离婚,其女儿判给前妻抚养;信访人职业:阜康市甘河子收费站电工,每月工资3500元,每年草场补助3.1万元,人均收入高于贫困户认定标准,与信访人反映情况不符。 二、东湖中心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会同滴水岩片区书记、片区主任于4月12日下午在信访人家中,通过了解具体情况、宣讲政策、思想疏导等方式化解了信访诉求。信访人书面承诺,其二姐帮助信访人筹资3万元,2020年度草场补助2.48万元(草场补助共3.1万元,分给大姐0.62万元),富民安居补助4.35万元,签订合同时定金1万元,当月工资0.35万元,合计资金:11.18万元,剩余不足资金由每月工资或下年草场补助中支出。 三、工作队和村两委持续关注信访人的建房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及时解决。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信访办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009607680。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