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且态度蛮横 | ||
来信时间: | 2020-01-03 | ||
信件内容: |
1月3日下午,我原本每季度发放的参核人员补贴半年没发,到公安局七楼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到办公室后,向一男性工作人员咨询,随身带了相关证明档案让他看,他当时态度十分恶劣,大声说:我不看,你旁边问别人去,另一女干事接待,给我做了解释,态度较好。 半年未发放补贴,说是昌吉开会通知的,没有文件,没有公示,连电话通知都没有,我们领取补贴的退伍军人不来也不多,有政策有变化为什么不电话通知呢?需要我们退伍军人挨个去找他们询问?他们工作也太不到位了 二是,男性工作者态度如此恶劣,适合为我们退伍军人服务吗?我们年轻时候保家卫国,退休了领一点国家补贴,这么大年纪去咨询态度这样,我们心里很寒心! 希望市长百忙之中整顿该办公室风气,男性工作者好好改变下工作态度学会尊重军人,同时建议政策的改变最好有明确文件通知到我们个人。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0-01-2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已收悉,由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答复: 一、对于信访人反映工作人员不看其档案,态度生硬的问题,由于工作人员不从事该具体业务工作,但其说话态度生硬,不注意方式方法,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1月13日下午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通过谈话,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有了深刻的认识,进行了书面检讨,并在博峰街道专干的陪同下,登门当面赔礼道歉,取得信访人员的谅解。 二、依据《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关于解决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生活医疗困难问题的复函》(民函(2003)117号)、《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6)32号)等现行有关政策的规定,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其他类别退役人员生活补助。信访人于2013年退休,现享受2650元/月城职养老金,因此不能再享受参试人员补贴。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56822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