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阜康市瑶池明珠北门商铺海峰餐厅南面车库顶棚违规搭建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5-04-29 | ||
信件内容: |
关于阜康市瑶池明珠北门商铺海峰餐厅南面车库顶棚违规搭建的问题 阜康市瑶池明珠小区5号车库采用加厚钢材顶棚直接固定搭建在一幢三层商铺的一楼后墙体上.不仅影响商铺室内采光问题空气流通问题,最重要的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我们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新疆冬天时有暴雪,整个冬天的积雪融冰时间至少是四个月,在这四个月期间,墙体不仅要承受二楼三楼自承重、还要负担加厚钢材和积雪冰块的重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防患于未然。阜康市住建部门给出的处理意见是:棚已经建成了,只能这样了。但我认为该处理结果未能充分考虑我的合法权益,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我决定向上级部门再次上访,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尊敬的领导:我深知上访是一个严肃的行为,也是我在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解决问题的无奈选择,我相信政府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我的问题。我希望您能关注我的诉求,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我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我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上访信!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05-26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阜康市瑶池明珠北门商铺海峰餐厅南面车库顶棚违规搭建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市住建局针对反映人反映阜康市瑶池明珠小区5号车库进出口通道雨棚违规搭建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反映人房屋为瑶池明珠小区北门商业楼一楼,5号车库进出口通道北墙与反映人房屋南墙共用一道墙体,该雨棚建设的目的是为车辆进出坡道遮蔽雨雪,方便车辆通行。雨棚为轻钢材质,顶部铺设透明树脂瓦。车库进出口通道雨棚其四面均设由钢立柱支撑,钢梁、柱构件有独立受力点作用于地面。因此车库顶棚与反映人房屋墙体接触不对反映人房屋结构和墙体产生影响。 办理情况:2025年4月23日,反映人第一次反映后。市住建局核查后,该车库进出口通道雨棚不对反映人房屋结构和墙体产生影响,并现场对反映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2025年5月16日,反映人再次反映后,市住建局联系市自然资源局,对反映人反映问题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并查阅档案资料,瑶池明珠小区5号车库于 2010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4年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就车库进出口通道雨棚不会对反映人房屋结构和墙体产生影响一事,再次向反映人做好现场解释沟通工作,反映人对答复表示知晓。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2264。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