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请划清我们萨布坎放牧组秋,春草场四至界线 | ||
来信时间: | 2025-03-18 | ||
信件内容: |
我们是三工乡四工村,萨布坎放牧组成员,在1996年第二轮草场承包经营确权工作中,我放牧组秋,春草场依据合法有效的《草原发包底册》和《草原证》,其四至界线清晰明确。这是我放牧组合法拥有该草场使用权的重要依据,且多年来一直按照此界限进行放牧经营,从未有过争议。 2024年11月,新疆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征占我们放牧组等三个放牧组的秋,春草场后,新疆煤田地质局综合地质勘查队安置补偿款已拨乡政府账号,可是放牧组之间草场界线有争议,补偿款至今未发放;市林草局、乡草原部门工作人员协调草场界线中偏向邻巴哈依放牧组,未按照我们手中《草原证》界限划清,本来我们手中《草原证》上秋,春草场面积不够,协调调解过程中市林草局、乡草原部门工作人员不顾《草原证》上的四至界线,说征占的草场是巴哈依放牧组草场,上一次征占我们萨布坎放牧组秋、春草场界限时,草原部门未划清草场界限情况下;补偿费发放了邻居放牧组,恳请上级部门重视,按《草原证》四至界限分清我们萨布坎放牧组秋,春草场。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04-0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要求解决三工河乡四工村萨布坎放牧组草场界限争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 1997年阜康市实施第二轮草场承包到户时三工河乡拜斯胡木中心村(原四工村)沙布坎放牧组春季草场界限划分为:东界中窑洞沟东梁,南界中窑洞沟红峰,西界中窑洞沟西梁,北界斜渠。与沙布坎放牧组相邻的巴哈依放牧组春季草场界限划分为:东界窑洞沟东梁,南界忽尔沙依红峰,西界忽尔沙依东梁,北界斜沟。 2024年10月,阜康市瑶池能源有限公司在丁家湾煤田火区灭火工程中,临时占用巴哈依放牧组和沙布坎放牧组共计532亩春秋草场。为保障火区灭火治理项目顺利推进,532亩临时占用草场的安置补偿资金,已支付至拜斯胡木中心村账户。但因沙布坎放牧组与巴哈依放牧组在春季草场界限上存在争议,草场安置补偿资金暂时未能发放。 为从根本上解决两个作业组之间的草场界限纠纷,三工河乡多次组织林草局、村委会工作人员、曾参与1997年草场分配工作的老村支书,和两个放牧组的牧民,前往草场现场进行实地核实。依据1997年三工河乡拜斯胡木中心村草场分配底册档案,两个放牧组的草场界限清晰明确。但,沙布坎放牧组对底册界定的草场界限不予认可,巴哈依放牧组则表示认可。 下一步,三工河乡将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待草场界限纠纷妥善解决后,针对阜康市瑶池能源有限公司临时占用的草场,按照既定程序,与各放牧组签订补偿协议,并发放相应安置补偿资金 。 办理情况:目前,三工河乡对532亩临时占用草场中无界限争议的325亩草场补助已发放给巴哈依作业组牧民。针对有界限争议的207亩草场,三工河乡积极与行业部门对接,组织作业组牧民对草场界限纠纷进一步调解和确认,待草场界限纠纷妥善解决后按程序放牧组签订补偿协议,并发放相应安置补偿资金 。如对草场界限纠纷达不成一致意见,将与阜康市瑶池能源有限公司对接,不再对存在争议的207草场临时占用,相关安置补偿资金退回阜康市瑶池能源有限公司。 三工河乡将相关情况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对答复知晓。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族乡人民政府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689904930(工作人员达吾列提)。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