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恳请“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乱打乱建的彩钢棚 。 | ||
来信时间: | 2024-12-20 | ||
信件内容: |
恳请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居民区平房上面私搭乱建的彩钢棚。 1、阜康市水磨沟口村 搭建许多鸽棚,每栋都接近200平方米一栋,高10米左右,长几十米,宽十几米,有搭建在平房屋顶的,麻烦你们能不能派相关人员去看看。是不是属于私搭乱建,有相关手续吗?村领导带头将居民楼顶出租给个人老板搞信鸽比赛,收入最少几百万以上,听说村领导与个人老板狼狈为奸搞钱。 2、我们村属于“美丽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有专门的饲养区域,他们建成后大量饲养信鸽,预计最少及千羽,对我们生活影响非常大。能在居住区饲养成千上万羽鸽子,符合规定吗? 3、现在村里面让每家每户签调查表,难道我们村民没有办法,只能签,调查表签了这种私搭乱建就合法吗? 4、村里面说这不属于私搭乱建,那你把相关手续公布出来呀,那个部门批的,还是私搭乱建是村里说了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有规定。 5、小区里面养几十只鸽子都有影响,我们这里养成千上万羽。如果不建在生活区我们会反映吗? 6、我们实名反映,希望领导重视下?如果所诉不实我们愿意承担责任。 7、现在私搭乱建中,还没开始养,等养的时候,反映的 人会更多。 8、昌州建函【2023】2号文件,明确规定没有建设手续,不允许私搭乱建。 9、他们建成后搞信鸽比赛,信鸽赛事有相关规定,我们在网上查询了,没有正规手续属于聚众赌博,违法经销,通过村里就当保护伞,偷逃税款。一般涉及很多老百姓,涉及金额一般都上千万。 10、麻烦你们回复留个具体收件地址,我们将他们建设至今的图片打印装订好,联合了10多个居民,签字按手印,将资料快递给你们。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5-01-03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城关镇水磨沟口村违建养殖圈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均不属实。 水磨沟口村户籍人口109户393人,流动人口21人,通过翻阅水磨沟口村户籍底册和流动人口台账,并且走访入户核实,反映人不属于水磨沟口村民或流动人口。经电话联系反映人无人接听或答非所问,拒绝沟通。反映人反映问题为恶意商业竞争、恶意投诉。 办理情况:一是按照《阜康市村民院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七项规定》,15户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研究,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同意在村民家中搭建鸽棚,不存在反映人所述的私搭乱建问题;信件中描述“村领导与个人狼狈为奸搞钱”情况属于恶意抹黑,若有相关证据,我村接受群众监督,接受上级部门调查,如有相关问题愿承担责任。二是目前15户村民家鸽棚暂未进行养殖,根据各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要求,鸽子养殖均需采取产地检疫、落地检疫政策,实施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对病死鸽子及其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村委会提醒告知,15户代养鸽子村民保证在养殖期间落实各项动物防疫要求,确保环境卫生和通风条件良好。三是村两委结合近期“大排查、大整治、大起底”入户走访工作,制定调查问卷,在“是否同意上述15户村民代养鸽子,代养鸽子”、“代养鸽子是否对村民生活有较大影响”、“代养鸽子是否对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等方面,充分征求全村在村村民意见,现已征求80%的村民意见,截至目前,村民均无意见,剩余20%村民意见正在征集中。四是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年8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规定,该鸽棚计划分散养殖,品种为信鸽,不以食用为目的,目前暂未养殖且不符合年出栏一万只以上规模,不属于养殖场,暂无法律依据规定农户自家院落不允许养鸽子或者代养鸽子。五是关于信中提到的“他们建成后搞信鸽比赛,信鸽赛事有相关规定,我们在网上查询了,没有正规手续属于聚众赌博,违法经销,且没有通过村里就当保护伞,偷逃税款。一般涉及很多老百姓,涉及金额一般都上千万”经对此类情况排查,村上暂未发生相关问题。如有此类情况我村接受群众监督,也会配合执法部门使参与者承担法律责任。六是如您需要反映相关问题,可致电城关镇人民政府信访办0994-3229374反映问题。 阜康市城关镇政府多次联系反映人答复情况,但反映人一直不接电话,无法告知反映人告知相关情况。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城关镇人民政府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374。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