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全款买房十年,至今没有房子 | ||
来信时间: | 2024-12-11 | ||
信件内容: |
2015年在阜康市和顺嘉园买的房子。全款买的。马上十年了,房管局未进行登记我的名字,2019年到阜康法院起诉。至今没有退还本金或者交付房子。来法院也跑了好几年了,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2-19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和顺嘉园小区至今未退还本金或交付住宅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办理情况:2024年12月17日,经阜康市人民法院信访室查询立案、审判、执行系统案件,无反映人反映人名下的案件记录。经接访反映人,其反映顺嘉园小区至今未退还本金或交付住宅问题为其父亲。经查询反映人父亲名下案件,反映人父亲与阜康市康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反映人父亲向阜康市人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阜康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新2302民初3117号民事调解书,涉案标的23.7042万元,应由阜康市康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反映人父亲给付。因该公司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2023年8月1日,反映人父亲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中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3年12月24日,法院裁定依法终结执行。后期因该房产公司未按和解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反映人父亲也再未申请恢复执行。经法院核实,现阜康市康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申请破产程序。2024年12月17日,通过阜康市法院信访室对反映人接访,反映人表示其父亲已于2024年12月14日向破产清算管理部门申报了该项23.7042万元债权。反映人对法院的接访及答复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人民法院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52705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