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热力公司肆意妄为随意变相收费 | ||
来信时间: | 2024-09-08 | ||
信件内容: |
市长好,我是阜华景源小区的一名普通居民,我家是一楼,是下跃式住宅,因为地下室冬季的温度一直都是不高,冬季平时我们也用不着地下室,所以一直都是到冬天报停,交一半的暖气费。天池热力公司收费员在2022年冬季取暖期开始前来阜华景源小区,通知我们,以后地下室报停必须采取断暖措施,才能报停,不用交暖气费,否则就要交全部暖气费,我们听从天池热力的要求,在天池热力公司人员的监督下,由我们花钱请人,采取了断暖措施,天池热力拍照取证。现在是2024年,天池热力又改变了说法,现在采取断暖措施也要收取一半的暖气费,难道我们老百姓就是刀板子上的鱼肉吗,现在就是任人宰割吗?热力公司是属于垄断企业,他们现在是想咋弄就咋弄吗?到底是谁给他们这么大的权利!他们现在还对于我们信访不回复,不理睬,不解释,只给我们通知交费,现在我们老百姓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 希望领导能关心关心我们这些老百姓的一些在生活中的小事。 期待为盼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09-26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阜华景源小区住宅地下室暖气报停收费不合理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人地下室为开发商赠送的房屋下跃层,且在赠送时已安装了供热设施、地暖管线和分水器。根据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新建小区、建设单位所赠送的阁楼、阳台、下跃层,安装供热设施的,应当按照实际供热面积收取费用。2021年夏季,天池供热公司接替蓝天热力公司供暖,按照之前蓝天热力供暖情况为反映人办理断暖业务(不收取暖气费),同时告知反映人2023年开始只能办理报停业务(收取一半暖气费)。 办理情况:经住建局供热办协调,供热公司的处理方案是:2024-2025年度供热公司为反映人办理一年的断暖手续,如在下一年室内有供热设施的需要按照报停手续办理。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已告知反映人。2024年9月14日下午手续已办理完毕。反映人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