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报停暖气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4-08-20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阜康市翡丽湾小区17-3-201的居民。因为我家有两套房子,日常居住在博峰花园小区,翡丽湾的房子只是偶尔回来打扫卫生,所以暖气报停。2023年暖气报停后先是由热力公司将家中暖气阀门关闭后贴封条。2月份的时候热力公司将我家暖气阀门开关的把手拆走了。 今年我家还是不住人,需要继续报停暖气。热力公司通知我,今年报停暖气需要住户自己找工人将暖气管道切开,用管头将管子焊死。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热用户不得私自隔断,改动热力管线。所以热力公司这一要求是让热用户做违反条例的行为。 另外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停暖气的要求,没有要求居民自行切断暖气管等行为。所以这一要求不合理。 以上问题请你解决。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0-1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天池热力停暖要求不合理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 市住建局安排专人立即电话联系反映人,已向反映人解释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热用户可以在每年 9月15日前申请停热,并向热力公司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经核实,天池热力公司在历年供暖季多次发现已办理停暖的用户在供暖期私自拆除铅封和封条继续用热,且不承认并拒绝补交剩余暖气费。为避免此类纠纷问题出现,热力公司要求办理停暖的用户自行断开供、回水管路。 办理情况:根据《昌吉州供热条例》,阜康市住建住建局已要求供热企业对于办理停热的用户进行铅封和贴封条等措施,不得强制要求住户自行断开供暖阀门,可与用户协商断开供回水管路,禁止以未断开管路为由拒绝办理停热手续。市住建局电话联系反映人,将相关处理情况告知反映人,反映人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