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我妈家家庭用水方量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4-06-14 | ||
信件内容: |
我妈住在锦都花园小区,白天基本就是一个人,晚上我们姊妹轮流陪伴,一个人在家就是做个饭,喝水,一个月洗不了几次衣服,每个月6方水?一个老太太在家一个月能用6方水吗?一个人3方水,我妈家登记的时候是两个人,管他用多少水,就是按人头收费,这样合理吗?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0-1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要求解决锦都花园小区家庭用水量不合理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 反映人家中水表正常,用水量也正常,因前期马桶漏水,导致反映人家中水表用水量大产生阶梯水价。 办理情况:根据阜发改价[2020]9号文件《关于阜康市城镇居民和非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第二条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中第二小条阶梯水量和计价周期1、根据《关于推进我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发(2017) 198号)确定人均月用水量分级标准为:第一档3立方米(含3立方米);第二档3-6立方米(含6立方米);第三档6立方米以上。水量额度以年度为周期执行,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均按3人计算,第一档年用水量在108立方米(含108立方米)以下,第二档年用水量为108-216立方米(含216立方米),第三档为年用水量216 立方米以上。户籍人口不足3人按实有人数计算,超过3人及以上,按每增加一人每月用水量相应增加3立方米,由于反映人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已使用242方,用水量在108立方米(含108立方米)以下部分采用第一档来计算用水价格,用水量在108-216立方米(含216立方米)部分采用第二档来计算用水价格,用水量216 立方米以上部分采用第三档来计算用水价格,反映人可在2024年8月1日恢复一档水价。 市住建局安排专人进行回访,反映人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5377。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