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异地跨年住院报销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4-01-08 | ||
信件内容: |
我们家小孩的医保2023年在山西交的,2024年医保在阜康交的。我家孩子在2023年12月23日住院,2024年1月5日出院。现在在阜康市人民医院班里报销事宜,人民医院说这是2023年入院的按照2023年的医保去报销,阜康这边不能给报销只能自费,我又给山西医保局打电话咨询,他们回复是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31日的住院费用可以在山西报销,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5日费用不能报销,因为2024年的医保没在山西缴纳。我现在诉求是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5日的住院费用在阜康报销,因为我们2024年毕竟在阜康缴纳的医保。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10-16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异地跨年住院报销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反映人之子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缴纳。2023年9月21日,在准东采油社区登记参保并缴纳了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反映人之子于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5日在阜康市人民医院住院。 办理情况: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与本人及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医保局取得联系,因反映人之子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缴纳,此次反映人之子在阜康入院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根据《新医保阅【2021】1号“医保信息平台上线专题会议纪要”》第三条:“参保人员能否享受待遇,入院时间、出院时间均应判断,累计计算年度以入院时间所在的年度判断”,故住院费用应在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报销。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已将报销政策解释告知反映人,反映人对答复表示满意,后续在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医保局办理报销。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医疗保障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257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