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暖气不热 | ||
来信时间: | 2023-12-17 | ||
信件内容: |
富地康成小区23-2-1704, 我搬过来3年了, 暖气不如一年比一年不热 ,家里有小孩 实在是受不了了 希望有个合理解释 并解决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02-2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暖气不热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不属实。 2023年12月19日19:00左右天池热力工作人员前往富地康城23-2-1704室查看,室内测温23.9℃,符合《昌吉州城镇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的20℃以上。 办理情况:根据《昌吉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它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 天池热力工作人员入户对反映人家中分水器、阀门、过滤网等进行现场检查均不存在问题。2023年12月20日18:17左右市住建局供热办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反映人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201021185。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