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暖气供热 | ||
来信时间: | 2023-12-16 | ||
信件内容: |
这几天温度剧烈下降,暖气供热一直跟不上,家里玻璃结冰了,打热力公司电话一直没人解决,物业和热力公司站长踢皮球,不解决问题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4-02-27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暖气供热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查看,经测温反映人房屋室内温度为24.1℃,已达到供热条例规定温度。根据《昌吉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它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 办理情况:12月27日,市住建局供热办工作人员电话回访,信访人表示家中温度已恢复正常。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建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