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信箱反应的问题没有落实 | ||
来信时间: | 2023-12-05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你们好! 前期邮箱反应我家北侧三个窗户下面停放车辆尾气飘入家中严重影响家人健康(特别是冬天热车时间久),给出的答复是物业摆放锥桶,禁止车辆停靠,可是至今没有看到锥桶,车辆每天还是照常停靠。不落实问题,反应还有用吗?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12-2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您反映的“反映窗外停放车辆尾气进家中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办理情况: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经准东街道南华路社区工作人员与恒兆物业、反映人进行核实,反映人去物业咨询,想用摆放锥桶的方式禁止车辆停放在自家窗下,而公园六号小区西区属于在建小区,停车位有限,物业主任就停车位一事与百润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回复说施工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55号楼北侧区域本来就属于停车位区域,修建停车位前测量过一楼居民窗户距离地面高度符合标准,因此物业不可能摆放锥桶禁止居民停车。反映人购房前已被告知小区停车位修建在自家窗外,并在已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间房屋。南华路社区干部和物业入户反映人家中,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并向其解释了小区停车位一事,反映人对此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准东街道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 -32253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