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农民工工伤保险钱无法得到保障 | ||
来信时间: | 2023-09-20 | ||
信件内容: |
阜康市市长:你好,我是陕西渭南市富平县人士,本人2022年9月4号在新疆天池能源蒋军二矿华泰协力有限公司,发生工伤,经劳动派遣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我的工伤,这一路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的艰辛,终于有了结果了,公司现在把我的工伤保险赔偿金压着不给。本人上有老下有小,家里老人有病,在去年因本人在公司发生了工伤,为了看病,在外面也欠了好多外债,求求你们了,把我的工伤赔偿金给我吧。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10-2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反映人反映的“农民工工伤保险钱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经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调查核实,反映人于2022年9月4日开始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岗位工作。2022年9月4日5时20分左右,公司将反映人下派至新疆华泰协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准东分公司开发区将军庙产业园准东大道106号天池能源特变二矿的采剥工作面上班,反映人驾驶的64号车辆在575排土场坡道上了挡墙,发生侧翻,导致受伤。 2022年9月4日,反映人前往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报工伤。2022年12月31日,反映人补正相关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受理了工伤申请,反映人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2023年2月17日,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了认定工伤决定(阜人社工伤认【2022】162号)。 办理情况:接到市长信箱处理单〔2023〕479号关于反映人反映“农民工工伤保险钱无法得到保障”的信件后,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经核实确认,该企业已于2023年9月26日将反映人工伤赔付款89766.45元汇入信访人刘永锋工商银行卡内(附转账记录)。经与反映人本人联系,其表示已经收到工伤赔付款。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话:0994-323410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