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蓝天热力公司不给停暖气,强卖暖气。住建局投诉无用不作为 | ||
来信时间: | 2023-08-30 | ||
信件内容: |
我家房子出租给租户,租户四年未交暖气费。我是户主现在申请停暖,蓝天热力公司以欠费为由,不给停暖。强卖暖气。联系住建局热力办,住建局回复自行协商,打官司。不予解决。以上都有录音。我家是城管镇山坡村的房子出租给租户协议由租户支付,2022租户已联系不到,房子也没人住。蓝天热力公司未收入暖气费也不给停暖。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09-21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申请停暖的问题投诉”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一是信访人居住房屋属于非节能建筑,不具备停暖条件,一旦停暖房屋所有设施(供暖设施、上下水设施)将冻损。二是信访人欠缴2019-2023年度共计4年采暖费25802.37元,三是已向信访人告知断暖后设备设施冻损由自行承担,信访人也同意自行承担。 办理情况: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公司工作人员收到信访件后,立即联系信访人,并于信访人沟通,信访人坚决自愿申请办理断暖,双方达成一致,给予办理断暖手续,信访人表示满意,并按流程进行。欠缴费用后期偿还,现该用户房屋已办理断暖手续。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话:0994-3229083。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