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小区内地下车库安装个人充电桩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3-07-03 | ||
信件内容: |
阜康市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我想在阳光花园小区地下车库安装个人充电桩,物业答复无法安装。地下车库明明都有商用的充电桩,为什么不能安装个人的充电桩呢?望政府部门介入协调解决为盼!谢谢!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07-24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小区内地下车库安装个人充电桩”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属实。 办理情况: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各地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我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要求该物业公司在信访人满足文件要求,满足电力、消防条件下协助信访人安装充电设施。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0126。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