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投诉听风雅居物业 | ||
来信时间: | 2023-06-01 | ||
信件内容: |
1、小区路灯长年不亮 2、小区内无健身器材 3、小区内卫生打扫不干净,树木不修剪由21-1-101业主自行修剪 4、19-21号楼中间区域冬天不扫雪 5、楼道内灯经常不亮,报备物业1个月才修好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06-15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答复。 经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办理情况: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一)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以及业主共有车库、车位的使用管理、维护养护;(二)公共绿化管护; (三)共有部分、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冰雪清除等环境卫生维护...... 关于小区路灯常年不亮,因该小区二次供水改造破坏小区路灯线路,2023年5月小区路灯不亮,目前维修后已恢复正常;关于小区内树木修剪、楼道内灯不亮及卫生情况,我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二级标准进行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小区居民创造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关于小区无健身器材,物业公司已将该问题反馈社区及业主委员会,并积极协调解决经与信访人联系,信访人对此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1620。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