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6号公馆物业收电费 | ||
来信时间: | 2023-05-25 | ||
信件内容: |
我是6号公馆的居民,为什么我们小区交房几年,都是在物业上交电费,而不是在国家电网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06-10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6号公馆物业收取电费”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供电公司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办理情况: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2023年5月25日阜康市供电公司联系信访人告知,因其所在的6号公馆为新建小区,小区内现有多层、高层共计18栋楼暂未移交供电公司,由新疆百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专变转供电,故李先生在小区结算电费,该小区暂无移交意向,待后期小区办理移交手续,并对供电设施改造合格后,阜康市供电公司将对小区内进行电能表更换,实现抄表到户,信访人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供电公司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23976/329559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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