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农民工工资 | ||
来信时间: | 2022-12-16 | ||
信件内容: |
本人雷亚瑞于2015年11月在阜康准东水磨沟乡农牧民再就业工地干活,何建新(13999832000)至今欠雷亚瑞(13669987851)工资15300(壹万伍千叁佰园),本人打电话,发信息(微信已被对方拉黑)讨要无望,何建新承诺付清但一拖再拖,本人也是由于受伤,两腿行动不便,老婆需要照顾我和三个孩子,无法出门干活,生活实在困难,无奈之举才向信箱投此稿,望领导给予帮助,谢谢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12-30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人社局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信访人于2015年11月在阜康准东水磨沟乡农牧民再就业工地系个人何某雇佣在厂房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何某无公司,产生的费用为劳务费,劳务费15300元。 办理情况: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阜康劳动监察大队通过调查协调,现处理意见如下:劳动监察多次电话联系何某,均无人接听,信访人不能提供其它电话,劳动监察无法联系到何某本人,已告知信访人个人之间劳务纠纷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人可到法院起诉何某,劳动监察可协助办理,反映人已知晓。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2324108。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