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暖气费涨价的建议 | ||
来信时间: | 2022-10-16 | ||
信件内容: |
2022年5月31日,国发[2022]12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第24条,“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 但是2022年10月2日,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阜康市城镇供热价格调整的通知”,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18.6元/平方米调整为22元/平方米,涨价3.4元/平方米,涨幅高达18.3%。 今年因为特殊原因,影响了大部分人的收入,像我们这种在外工地打工的人,受影响尤其严重,干不了活就没有一分钱的收入, 建议领导能能够体恤民情,好好调查下涨价事情的原委,给普通老百姓减轻点负担吧!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10-18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暖气费涨价的建议”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发改委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信访人是想了解今年供暖价格调整的原因,对于供暖价格调整问题在发改委职责范围之内,由发改委进行政策解释。 办理情况: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政策解释如下:一、供暖价格调价原因如下:1.阜康最主要的供热是燃煤,现在燃煤价格升高,对供热企业也造成很大压力。2.供热用水、用电成本相比较以前已经增加了一倍,对供热成本也是很大。3.2022年6月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生效,供热天数由183天上调为198天(10月5日-4月20日),供热时间延长了15天;供热温度由18度正负2度,调整为节能建筑不能低于20度,供热成本增加。4.近年来的供热管网建设增加了建设成本和供热维护成本。5.其他县市因为燃煤的上调,对供热价格也正在进行调整,阜康市处于昌吉州热价低位。二、阜康市对低收入群体有优惠政策,供热价格收取标准为持有市民政局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的低收入家庭,户籍所在住所供热价格按原标准18.6元/平方米收取。信访人对以上答复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发改委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233024。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