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中央专款被挪用,无法支付阜康国有林局项目专款 | ||
来信时间: | 2022-04-20 | ||
信件内容: |
市长,您好! 我是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2020年10月30日阜康国有林局与我司签订了阜康国有林管理局2020年天保工程二期智能管护和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合同金额:6017300.00元。 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如下:第二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本项目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部分安装调试、建设完毕,经测试、运行及培训后,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初步验收书面确认合格,智慧林业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设计文件得到甲方签字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计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陆仟玖佰贰拾元整(¥2406920.00元)的货款。 项目于2021年10月8日得到了阜康国有林局的初步验收,并于2021年10月19日给阜康国有林局开具了该项目第二阶段工程款(大写)贰佰肆拾万陆仟玖佰贰拾元整(小写:2406920.00元)的发票。按照合同约定,阜康国有林局应于2021年11月20日支付项目款(¥2406920.00)。但是至今没有支付。 经我们公司了解,阜康国有林局已将这个合同的付款申请多次提交阜康市财政局,但是,阜康市财政局都以没有钱而拒绝支付。 国务院、国家财政部有明文规定中央专款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我们公司在去年疫情期间依旧坚持安排项目人员在项目山地中艰苦施工,保证项目进度。可是,6个月过去了,我们始终没有收到相应的合同款项。 政府有困难,企业经营更困难,请您也为我们这些企业的存活解决一下实际问题。 谢谢您!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8-10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中央专款被挪用,无法支付阜康国有林管理局项目专款”问题已收悉,由天池管委会进行答复: 经核实,康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和顺嘉园”小区为201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因该房产公司股东相继撤资,资金链断裂,加之房市销售不理想,该公司采用工程欠款和借贷欠款方式筹集资金,同时将部分房屋网签于施工方、材料方及贷款人作保障,推进后续工程建设,后期又对该房屋进行交易筹集资金,导致和顺嘉园小区房屋交易不规范。 办理情况:1、由责任单位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天保科负责积极对接。 2、该款项已于2022年6月支付完毕,通过与信访人沟通,信访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同意撤销该信访问题。。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国有林管理局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994-352654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