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分户困难 | ||
来信时间: | 2022-03-30 | ||
信件内容: |
我是阜康市城关镇经济开发区的一位村名,家里兄弟三个,我是长子,没有划分宅基地,本人现在开发区本村购买了一处宅基地,想把户口分过去,咨询城关镇政府和城关派出所户籍室互相推辞不给办理,政府说政策规定先分户后确权,户籍室说政策规定先确权后分户,他们政策互相冲突,我想知道我的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找谁解决? |
回复部门: | 阜康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2-04-22 | ||
回复内容: |
市民同志: 您好!感谢你关注“市长信箱”栏目。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关于分户问题”已收悉,由阜康市城关镇农村经济开发区进行答复: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信访人是开发区村民郭志福的长子,长期居住在城关镇农业经济开发区42号。信访人家兄弟三人,信访人排行老大,因信访人已结婚生子,住房紧张,需分户另开居住。信访人有意购买开发区村民郭志清的宅基地(城关镇农业经济开发区72号),在购买前,信访人先电话咨询了城关镇经济办工作人员关于宅基地确权事项,后又去城关镇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关于分户的相关事项。城关镇经济办和城关派出所户籍室均按办理相关事项的文件或政策要求给予答复。 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分户问题,经再次核实,派出所户籍室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的通知》第三章分户的相关规定,必须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确权证方可办理分户事宜;而在办理宅基地确权证过程中,按照一户一宅规定,要具备单独户主条件,必须先分户才能进行确权,此两项工作确实存在前置条件冲突。同时城关镇农村经济开发区按照行政区划不属于行政村,目前开发区没有办理宅基地确权。城关镇政府将持续关注并上报该情况,争取通过政策调整解决前置条件冲突问题。建议信访人可以先购买房屋,待有相关政策支持后,再行办理。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事宜,可向阜康市城关镇农村经济开发区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609940351。
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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